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学校拟定于2021年4月召开贵阳学院第三届五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员工主人翁精神、促进校务公开,加快学校建设和发展,现根据《工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之前,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内容:
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建设并结合学校工作要点,从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与服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师生健康等方面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来思考提案内容。
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3.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4.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的个别问题;
5.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二、提案的基本原则
1.代表性:提出提案前,须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案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能对学校发展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发展利益。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要简明扼要,能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并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的具体要求
1.提案须由1名教职工代表提出、2名及以上教职工代表附议方为有效;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保证提案质量,做到一事一案、问题准确、言之有据、言之可行;提案必须包括:案名、案由、具体建议三方面内容;提案代表要认真填写《贵阳学院第三届五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一式两份)。
2.各部门、各教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质量关,确保提案质量落到实处,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为推进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四、提案报送时间
各部门、各教学院以部门为单位将征集好的提案,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4:00前报送工会办公室(614室)。
注:提案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