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13]09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的通知(黔教工发[2012]36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推进依法办学,科学民主治校的原则,保障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工会规定(试行)》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报学校工会。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2、贵州省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
贵阳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