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13]10号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了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我院广大女职工中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增强女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女职工中开展《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院女职工。
二、竞赛时间:5月27日—6月8日
三、奖项设置:竞赛活动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设33个;工作组织奖设5个。
四、答卷办法:
(一)试卷及答题卡在工会QQ群共享文件里下载,打印、复印,均有效。
(二)竞赛试题共100道,总分100分。全部为选择题。请用钢笔或圆珠笔选择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黑色笔将答题卡中的“○”涂成实心“●”,并填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评奖方式
(一)个人奖采取抽奖的方式产生。全部答案正确的,纳入抽奖范围。在学院纪委监督下,学院工会抽调专人按照答题卡进行抽奖。
(二)组织奖采取集体综合评选的方式产生,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工会小组组织女职工答题情况和回收的有效试卷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选。
(三)获奖情况将以文件的形式全院通报,发放奖品和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工会小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把参加此次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加影响力,使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今年年度“优秀工会小组长”和“优秀工会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贵阳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